學費・修學支援新制度
學費減免制度
作為學費的減免措施,有減免各期(春學期、秋學期)應繳納的學費的制度。另外,除了減免之外,還有學費的分繳等制度。
學費減免制度有以下制度:
- 根據《關於大學等修學支援的法律》,《高等教育的修學支援新制度的學費等減免》(同時可以領取日本學生支援機構的補助獎學金)詳情請看高等教育的修學支援新制度(連結)。
- 考慮到災害造成的損失,減免學費 ※請先和学生支援處商量。
在本校,有在負擔學費的人因災害而受到以下(1)的損害時,減免學費的制度。
(1) 因對象地震、風災、火災及其他災害,住宅或家產半壞以上受災者
(申請前1年內的災害僅限1次)
(2) 減免額以學期學費的一半為上限減免
(3) 申請受理期間隨時受理
(4) 向学生支援處窗口提交申請手續申請文件等
- 以留學生為對象的學費減免
詳情請看國際交流的網頁(連結)。
- 以研究生、特別專業科學生為對象的學費減免
(1)條件學業成績良好,有可能在最短的在校期間完成。
(2)申請時間
春學期分:4月上旬至中旬
秋季學期:9月上旬至中旬
(3)在申請手續期限之前向学生支援處提交申請文件
(4)其他申請時間將通過郵件等方式通知学生支援處。
關於減免的諮詢
学務部学生支援處
TEL: 083-252-0289
關於學費繳納的諮詢
總務部財會處
TEL: 083-252-02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