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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費・修學支援新制度

成績優秀者學習獎勵金制度・理事長獎・校長獎

成績優秀者學習獎勵金制度

這是對學業成績優秀的學生給予獎勵金的制度。因為是根據上一年度的成績來選拔的,所以無論從哪個年級開始都可以通過努力成為對象。

  1. 獎勵金的發放人數
    ◇本科學生(留學生除外):
     從2年級到4年級的各個學科以及每學年的入學名額的4%以內
    ◇本科學生(留學生):
     從2年級到4年級的所有留學生中有2名以內
  2. 獎勵金的支付金額
    每人每年在10萬日圓以內,在預算範圍內支付理事長規定的金額。
    (※分為前期和後期兩次,按在讀的學期發放)
  3. 選拔基準
    本校學部在籍,在本校獲得上一年度成績評價的本科學生,學習各學年的標準修得學分數,並且,上一年度成績的上位順序。

另外,詳情請諮詢学生支援處,留學生請諮詢國際交流中心。

理事長獎

理事長獎是本校學生或團體在提高本校名譽、做出應成為學生模範的善行時表彰的獎項。

  1. 表彰對象
    (1) 在社團活動等方面取得優異成績的個人或團體
    (2) 進行了人命救助、災害防止及其他善行的個人或團體,由公共機關或同等機關、團體等表彰的
    (3) 其他特別認可值得理事長表彰的東西

詳情請諮詢学生支援處。

校長獎

校長獎是表彰在3月舉行的學位授予儀式上取得特別優秀學業成績的學部學生以及在學業及研究活動方面業績顯著的研究科學生。
在每年都會發給成績優秀者的學習獎勵金制度的同時,如果能幫助學生們提高學習熱情和鼓勵學習的話就太好了。

  1. 表彰對象
    表彰對象為本校3月畢業或畢業,符合以下專案的學生。
    ◇本科生
     特別是獲得優秀學業成績的本科學生
    ◇研究學科學生
     研究科學生被認定在學業及研究活動方面的業績顯著
  2. 被表揚者的人數
    被表彰者的人數,各學科、研究科原則上為1名。

關於減免的諮詢

学務部学生支援處
TEL: 083-252-0289

關於學費繳納的諮詢

總務部財會處
TEL: 083-252-0288